还有一个情报组织去药谷学习,这跨度未免有点大啊,但也有可能是人家好学哈,总之此番她既来了,总归是要查清的。
叶寻跟着雷火宗进了秦川之地后,便领了银钱,径自离开了。
“少爷,用不用派人跟踪她?”
“不用,她的武功在你们之上,你们去了也得不到有用的消息,这几日将她带在队伍里,就是想看看她想耍什么幺蛾子,目前看来,她的目标不是我们雷火宗,那就无须再管了,走吧。”雷焱望了望叶千寻离开的方向,兀自勾唇一笑,然后回到了马车内。
叶千寻边走边甩着手中的钱袋,她打开看过了,不愧是雷火宗,出手就是阔绰,但在她心中最阔绰的还得是墨景岚,哎!无端的,怎会想起他,也不知他现在怎样了,那日失掉的功法回来了吗?
先不想了,得赶紧把手中这个钱给换了,别以为她不知道,这个钱袋包括里面的钱都被做了手脚,表面虽然看不出,但细一闻,却有种独特的味道,别给她说,这是那个大人物自带的熏香味,她可不信那一套。
别忘了,雷火宗是以什么发家的,火药?也许这上面的特殊味道,会将她的位置暴露,虽然她与他们无冤无仇,但这种蠢事,叶千寻自是不允许发生的。
墨府内,墨景岚正在运功,而门外候着的影一,却是心事重重,那日他去给叶姑娘送东西,可临走时,叶姑娘却叫住了他,她问,我是什么时候跟的墨景岚,那大概是我这辈子都不会忘的事。
我是个从小就被贩卖的奴隶,自我有记忆以来,我每天都是在挨打和贩卖,因为吃不饱饭,所以我的体型格外瘦小,达官贵人都不愿将我买回家。
那一日,我因为挨了打又没吃饭,就蜷缩在角落里,打算就这么死了算了,可一声“就他了。”将我唤起。
我抬头,是年幼的墨景岚,他不顾旁人的阻拦,点名要了我,将我带回了他的家,是墨府,那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房子,他冷冰冰的,很少说话,就一个管家告诉我,从此以后我就是他的贴身侍卫了,于是每日我都拼命的练武,希望能留在他的身边。
虽然自那天